公告日期:2023-09-14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17 粤海 01/17 粤海专项债 01 127559.SH/1780207.IB
18 粤海 01/18 粤海专项债 01 127769.SH/1880037.IB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董事长发生变动事项
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6 年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粤海控股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公告》,粤海控股发生董事长变动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侯外林先生,原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曾任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总队长,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根据广东省委有关文件,白涛同志任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免去侯外林同志的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白涛女士,新任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曾任广东省二轻工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海通证券作为“17 粤海 01/17 粤海专项债 01”及“18 粤海 01/18 粤海专项
债 01”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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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