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期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2017年度第一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17粤海01资讯
2017-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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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05

债券简称: 17 粤海专项债 01/17 粤

海 01

债券代码: 1780207/127559

2017 年第一期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2017 年度第一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2017 年第一期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

项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2016 年广东粤海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粤海控股”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

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海通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一、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专职监事换届。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省国资委派驻省属企业

监事会成员分组的通知》(粤国资企干〔 2017〕 16 号), 卢小娟任广东粤海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主席, 方燕萍、李莉莎、朱人杰同志任广东粤海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 职工监事不变,仍为谭骥、于会娟同志。 公司监事会

成员由“ 刘力、童力、张平山、高建新、谭骥、于会娟”变更为“ 卢小娟、方燕

萍、李莉莎、朱人杰、谭骥、于会娟”。 刘力、童力、张平山、高建新同志被派

驻至其他省属企业担任监事。公司新任监事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卢小娟, 1963 年出生,广西梧州人,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历任财政

部预算司主任科员、广东省财政厅会计处等处室处长、广东省国资委派驻国有企

业监事会主席、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

方燕萍, 1967 年出生,浙江杭州人,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中

国银行浙江萧山分行会计、广东省冶金经济技术发展公司财务经理、广东省国资

委派驻国有企业专职监事、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等职。

李莉莎, 1973 年出生,湖南岳阳人,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综合部副部长,广东省国资委派驻国有企业

专职监事、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等职。

朱人杰, 1979 年出生,陕西岐山人,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广

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广东粤运朗日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财务部经理、广

东省国资委派驻国有企业专职监事、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等职。

以上四位新任监事会成员均未持有粤海控股股份或债券。

据发行人反馈, 本次专职监事换届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存续期内

债券的本息偿付。本次监事会换届不会对公司既有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的有

效性产生影响。

3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

议》等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 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 熊婧、郑云桥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 010-88027168

传真: 010-88027190

邮政编码: 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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