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主承销商”)作为2016年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公布的《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2年)》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广发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 50-58楼
法定代表人:刘卫东(由陈胜光总经理代为履职)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发行人90%的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发行人10%的股权,广东省人民政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本次债券名称
16广晟01/16广晟债01:2016年第一期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16广晟02/16广晟债02:2016年第二期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16广晟03/16广晟债03:2016年第三期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代码
16广晟01/16广晟债01:127400.SH(上交所);1680090.IB(银行间市场);
16广晟02/16广晟债02:127442.SH(上交所);1680296.IB(银行间市场);
16广晟03/16广晟债03:127459.SH(上交所);1680450.IB(银行间市场)。
3、发行规模
16广晟01/16广晟债01:人民币20亿元;
16广晟02/16广晟债02:人民币14亿元;
16广晟03/16广晟债03:人民币12亿元。
4、债券期限
16广晟01/16广晟债01:15年;
16广晟02/16广晟债02:15年;
16广晟03/16广晟债03:15年。
5、债券利率
16广晟01/16广晟债01:本期债券目前的票面利率为4.40%;
16广晟02/16广晟债02:本期债券目前的票面利率为4.10%;
16广晟03/16广晟债03:本期债券目前的票面利率为3.80%。
6、还本付息方式
16广晟01/16广晟债01: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6广晟02/16广晟债02: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6广晟03/16广晟债03: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起息日
16广晟01/16广晟债01:2016年3月11日;
16广晟02/16广晟债02:2016年7月21日;
16广晟03/16广晟债03:2016年11月10日。
8、付息日
16广晟01/16广晟债01:2016年至2031年每年的3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16广晟02/16广晟债02:2016年至2031年每年的7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16广晟03/16广晟债03:2016年至2031年每年的11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9、兑付日
16广晟01/16广晟债01:2031年3月11日;
16广晟02/16广晟债02:2031年7月21日;
16广晟03/16广晟债03:2031年11月10日。
10、信用评级(主体和债券的评级,如有)
16广晟01/16广晟债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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