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期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付息公告(127442)
16广晟02资讯
2017-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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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14

2016 年第二期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17 年付息公告

由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

司”)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发行的 2016 年第二期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

支付 2016 年 7 月 21 日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

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6 年第二期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债券简称:银行间市场简称: 16 广晟债 02;交易所简称: 16

广晟 02。

3、债券代码:银行间市场代码: 1680296;交易所代码: 127442。

4、发行主体: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4 亿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5]3199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7、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 15 年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

第 10 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8、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 3.75%,期债券采

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9、债券形式:采用实名制记账式。投资人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

国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一级账户或在二级托管人处开

立的二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10、计息期限: 2016 年 7 月 21 日至 2031 年 7 月 20 日,逾期不

另计息。

11、付息首日: 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 7 月 21 日为上

一计息期间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2、还本付息方式: 本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

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3、集中付息期:自每年的付息首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包括付

息日当天),投资人可于该期间内向相应的托管机构领取其应得的利

息。

14、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等级: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最新综合评定,发行人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6、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和 2016

年 9 月 5 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6 年 7 月 21 日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

逾期部分不另计息。

2、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 3.75%。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7 月

20 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

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除息交易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除息交易日为 2017 年 7 月

21 日。

5、付息时间:

( 1)集中付息:自付息首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包括付息首日

当天)。本期债券本年度的付息首日为 2017 年 7 月 21 日。

( 2)常年付息: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在集中

付息期结束后的每日营业时间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

三、 付息办法

1、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

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

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

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

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2、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

投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

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

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I、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

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点的流程。

Ⅱ、如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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