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8
1
2016 年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或“本公司”)作为
2016 年第一期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第二
期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和 2016 年第三期广东省广
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
改办财金[2011]1765 号)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发
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出 具的证明文件进行
判断,对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
本公司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期债券
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
风险。
一、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50-58
楼
法定代表人: 许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亿元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公司经核准的一般性经营项目为:资产管理和运营,
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
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
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
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
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
股权结构: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发行人 100%股权,并由广东省
国资委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
跟踪评级:发行人已委托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担任广东省广晟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体跟踪评级机构。 2018 年 7 月, 联合资信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 AAA 级, 评级展
望为稳定。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 2016 年第一期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
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分别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 16 广晟债 01”,证券代
码为 1680090.IB; 2016 年 4 月 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
“ 16 广晟 01”,证券代码分别为 127400.SH;
3
发行人已按照 2016 年第二期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
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 16 广晟债 02”,证券代
码为 1680296.IB; 2016 年 9 月 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
“ 16 广晟 02”,证券代码分别为 127442.SH;
发行人已按照 2016 年第三期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
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分别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 16 广晟债 03”,证券
代码为 1680450.IB; 2016 年 11 月 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简称“ 16 广晟 03”,证券代码分别为 127459.SH。
(二)付息情况
“ 16 广晟债 01/16 广晟 01”的付息日分别为 2017 年至 2031 年
每年的 3 月 11 日;“ 16 广晟债 02/16 广晟 02”的付息日分别为 2017
年至 2031 年每年的 7 月 21 日;“ 16 广晟债 03/16 广晟 03”的付息
日分别为 2017 年至 2031 年每年的 11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债券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
付一起支付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
发行人已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支付 2016 年第一期广东省广晟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7,400.00 万元;已于
4
2018 年 7 月 21 日支付 2016 年第二期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