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6
《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债券代码: 127173 债券简称: PR 津铁投
2015 年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4 月 12 日
⚫ 分期偿还本金日: 2021 年 4 月 13 日
⚫ 本次偿还比例: 10%
根据《 2015 年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 10 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
券本金的 10%, 10%, 10%, 10%, 15%, 15%, 15%和 15%, 天津铁
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1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
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5 年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PR 津铁投。
3、债券代码: 127173。
4、发行人: 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 人民币 24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10 年期。 每年付息一次,同
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10 个
计息年度分别偿付本金的 10%、 10%、 10%、 10%、 15%、 15%、 15%
和 15%,最后八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
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
不另计利息。
7、票面利率: 5.58%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5 年 4 月
13 日至 2025 年 4 月 12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4
月 13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4 月 12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10%比例的本
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10 个计息年度的 4 月 13 日
(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分别按照债券发
行总额 10%, 10%, 10%, 10%, 15%, 15%, 15%和 15%的比例偿还
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
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
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XX%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 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 1-40%)
= 6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1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 2 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
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 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 166 号 A2-217 室
联系人: 周健
联系电话: 022-83608211
2、 受托管理人: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人: 杨汝睿
联系电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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