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8
债券简称:PR 湘九债/15 湘潭九华债 债券代码:127095.SH/1580019.IB
2015年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年度第十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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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5 年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 《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
代理协议》 (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
及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九华”、“公司”或“发行人”)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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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的相关信息, 发行人自 2021 年 9 月 1 日以来,
涉及案号(2021)湘 0302 执 1823 号的被执行情况,执行标的为 199,189 元。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
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王刚、郑云桥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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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