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付息公告
14十二师资讯
2018-05-25 02: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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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3

201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6 月 1 日

●债券付息日: 2018 年 6 月 4 日

201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以

下简称“ 本期债券” )起息日为2014年6月3日, 每年的6月3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

付息日。 因2018年6月3日为休息日, 故本年度付息日顺延至2018年6月4日。

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6月4日开始支付2017年6月3日至2018年6月2日期间的

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

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 14十二师、代码124797。

3、发行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4、 发行总额: 8亿元人民币。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4]1023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6、债券期限: 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8、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为6.68%。

9、 起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6月3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0、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3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6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

的兑付首日为2019年6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

工作日)。

12、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无担保。

13、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

信用级别为AA级,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

14、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4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 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7 年 6 月 3 日至 2018 年 6 月 2 日,逾期部分不另

计利息。

2、 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6.68%。

3、 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

为 2018 年 6 月 1 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

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 付息时间: (1)集中付息:自 2018 年 6 月 4 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

(2)常年付息: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在集中付

息期结束后的每日营业时间内到原认购网点

领取利息。

三、 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

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

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

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

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

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

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

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付比

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根据

原认购债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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