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5
2014 年山东省管国有企业集合债券
2018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
3、会议表决方式: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会议召开时间: 2018 年 8 月 31 日 9:00 至 11: 00
5、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1301 办公室
6、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8 月 24 日(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
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7、本次会议的内容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 2014 年山东省
管国有企业集合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2014 年山东省管国有企业集合债
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合计持有具有表决
权的债券 285.93 万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 52%。
三、提审议案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应审议《关于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方案的议
案》 和《 关于变更 2014 年山东省管国有企业集合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此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合计持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
285.93 万张,其中对《关于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方案的议
案》 投同意票的 55.93 万张,占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19.5%;投反对票的 230 万张;占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80.5%,投弃权票的 0 张,占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未形成有效决议; 对《关于变更 2014 年山东省
管国有企业集合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投同意票的 55.93 万
张,占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9.5%;投反对票
的 180 万张;占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63%,投
弃权票的 50 万张,占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7.5%, 未形成有效决议。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盈德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 2014 年山东省管国有企业集合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2014
年山东省管国有企业集合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参会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 《 2014 年山东省管国有企业集合债券募集说明书》
2、 《 2014 年山东省管国有企业集合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山东盈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4 年山东省管国有企业集合债券
2018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法律意见书》
(以下无正文)
(本 页无正文,为 《2014年 山东省管国有企业集合债券 2018年 第二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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