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4-20
2014年山东省管国有企业集合债券
2015年付息公告
由山东鲁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发行的2014年山东省管国
有企业集合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4月27日开始支付
自2014年4月25日至2015年4月24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
为保证付息工作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4年山东省管国有企业集合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4鲁国集(124714)。
3、发行人:山东鲁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
有限公司、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6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并于债券存续期
第3年末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
金[2013]1741号”文件批准发行。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7.50%。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4年4月25日起至2020
年4月24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
期限为2014年4月25日至2017年4月24日止。
10、付息日:2015年至2020年每年的4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首日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4月25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付息期限:每年自付息日起的20个工作日。
12、债项信用级别:AA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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