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7
债券代码: 163467.SH 债券简称: 20 江东 04
债券代码: 163094.SH 债券简称: 20 江东 01
债券代码: 151670.SH 债券简称: 19 江控 02
债券代码: 151204.SH 债券简称: 19 江控 01
债券代码: 145127.SH 债券简称: 16 江东 02
债券代码: 135295.SH 债券简称: 16 江东 01
债券代码: 124697.SH 债券简称: PR 马城投
债券代码: 1480245.IB 债券简称: 14 马城投债
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关于下属公司星马集团及其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星马”)
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2020 年 5 月 23 日、2020 年 6 月 8 日在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上刊登了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公司股票复牌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5)、《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转
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0-018) 和 《公
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公告》(临
2020-024)。华菱星马控股股东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星马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神建材”)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所持华菱星马
的全部股份 84,680,905 股,占华菱星马总股本的 15.24%(以下简称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在本次公开征集期内( 2020 年 5 月 23 日
至 2020 年 6 月 5 日),共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商用车集团”)向星马集团递交了受
让意向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并支付了认购意向金人民币 3,000 万元。
华菱星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公告》 (临 2020-025)。
星马集团组织的专业评审人员对意向受让方吉利商用车集团进行了
综合评审, 认为吉利商用车集团符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受让方的条件,
确定吉利商用车集团为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受让方。
2020 年 7 月 22 日,华菱星马控股股东星马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
华神建材与吉利商用车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星马集团为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获得批准并得以实施,将
导致华菱星马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公司将不再控股华
菱星马。吉利商用车集团将成为华菱星马控股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华菱星马在 《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华菱星马汽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暨股东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股份转让涉及华菱星马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星马集团直接持有华菱星马 24,136,112 股股份,
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神建材持有华菱星马 60,544,793 股股份。 星马
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华菱星马合计 84,680,905 股股份, 占华菱星马总
股本的 15.24%,为华菱星马控股股东。
本 次 股 份 转 让 完 成 后 , 吉 利 商 用 车 集 团 将 持 有 华 菱 星 马
84,680,905 股股份,占华菱星马总股本的 15.24%,为华菱星马控股股
东。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华菱星马实际控制人由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变更为李书福先生。
三、影响分析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将导致华菱星马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根据相关规定,星马集团、华神建材及吉利商用车集团将编制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须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
相关部门对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能否获得相关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通过相关部门对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批准及本
次公开征集转让能否实施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
注意相关风险,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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