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9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2013年第一期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一)发行人: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湖北省
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3年第一期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十年期品种及十五年期品种的交易所简称分别为“13鄂投01、13
鄂投02”,十年期品种及十五年期品种的银行间简称分别为“13鄂交投
债01、13鄂交投债02”)。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30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十年期品种和十五年期品种。十年
期品种在第七年末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发行规模为5亿元;十五年期品种在第十年末附加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25亿元。
(五)债券利率:十年期品种债券利率为5.98%,十五年期品种
债券利率为6.18%。
(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十年期品种,发行人有
权决定在其存续期的第七年末上调存续期后三年的票面年利率,上调
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对于十五年期品种,发行人有权决
定在其存续期的第十年末上调存续期后五年的票面年利率,上调幅度
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本期债券各品种回售实施
办法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该品种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
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该品种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该品种债券。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投资者回售
的债券进行转售或予以注销。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
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十)发行范围及对象: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
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十一)债券担保:无担保。
(十二)信用级别:AAA/AAA。
(十三)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债权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
业部。
2014 年第一期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一)发行人: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湖北省
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4年第一期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品种一及品种二的交易所简称“14鄂交01、14鄂交02”,品种一及
品种二的银行间简称“14鄂交投01、14鄂交投02”)。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55亿元。
(四)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十年期,在第五年末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发行规模为24.8亿元;品种二为十年期,发行规模为30.2亿元。
(五)债券利率:品种一的债券利率为6.68%;品种二的债券利
率为6.80%。
(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
定在其存续期的第五年末上调存续期后五年的票面年利率,上调幅度
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实施
办法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该品种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
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该品种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该品种债券。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投资者回
售的债券进行转售或予以注销。
(九)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
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
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和在中国证券登记公
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十)债券担保:无。
(十一)主体及债项信用级别:AAA/AAA。
(十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十三)债权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
业部。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2013年第一期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