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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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企业债券
2018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14 年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企业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 汕头市投融资集团公司 (简称“发行人”)已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我公司”或“本公司”)签署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发行人、海通证券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简称“监管人”)已经签署《账户及资金监管协
议》;上述协议均已生效。
2、根据《2014 年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2014 年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企业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已
于 2014 年 3 月 7 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已同意委托本公司作为债券
债权代理人,代理有关本期债券的相关债权事务。
我公司依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债权
代理人的职责。
为出具本报告, 本公司与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债权代理
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海通证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进行判断,对海通证券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
出具结论意见。
海通证券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
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现将 2018 年度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汕头市投融资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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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汕头市黄山路 32 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郑祖星
注册资本:22000.0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投资、开发、销售、服务;主营:办理汕头市人民政
府授权范围内的融资业务;投资工业、农业和交通、市政设施、房地产业;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实施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土地储备开发和园区开发;兼营:
花卉、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工程咨询服务;花卉培植;植物培植技术研
究、开发和经营。
股权结构:汕头市人民政府 100%持有
跟踪评级: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9 日出具的《2014 年
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企业债券 2018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8]跟踪
第【1319】号 01),维持发行人 AA 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维持本期债券 AA 的信用等级。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 2014 年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企业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
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
通,简称“14 汕头投资债”,证券代码为 1480099;2014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交易
所上市流通,简称“PR 汕投资”,证券代码为 12457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国家发改委下达的发改财金[2013]2201 号文件批准,于 2014 年 3
月 4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 18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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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根据发行人 201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14 年汕头投
资建设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使用用
途做出了调整,原募投项目广东华能海门电厂 3、4 号机组“上大压小”扩建工程
项目,因已经完成主要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由 9.00 亿元下调至 3.20 亿元,
该调整不影响公司对海门电厂项目的持股比例。调整的募集资金 5.80 亿元将用
于广东省揭阳至惠来高速公路项目及粤东农副产加工中心(集散地)项目。
(2)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华能海门电厂 3、 4 号机组“上大压小”扩建工
程 3.2 亿元已全额投入;广东省揭阳至惠来高速公路项目已使用 4.188 亿元;粤
东农副产品加工中心项目(含集散地项目)已使用 4.58 亿元,公司补充运营资
金 2 亿元已全部使用;付券商承销服务费用 0.163 亿元;汕头市中心城区破损路
面及排水升级改造捆绑项目包已使用 3.41 亿元,现存企业债资金余额为 0.459
亿元。
(三)付息兑付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3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本期债券采用分次还本方式。本期债券
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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