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6-27
2014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通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3年度发行人
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一、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4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伊财通债”)。
2、发行总额:人民币16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同时设置提前偿还条款。
自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每个计息年度末偿还本金
的20%。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7.68%
(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68BP确定,Shibor基
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
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0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
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1)投资者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本期债券,
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2)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
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记载。
6、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自第3
个计息年度开始逐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等额偿还债券本
金。每年还本时,本金按照债权登记日日终在证券登记机构名册上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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