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付息公告(124456)
13闽投债资讯
2019-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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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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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2019年付息公告

2013 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开始支付 2018 年 4 月 9 日至

2019 年 4 月 8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

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3 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2、债券简称及代码:银行间市场简称“ 13闽投债”,代码: 1380151;

交易所简称“ 13闽投债”, 代码: 124456。

3、 发行人: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债券余额: 11.5342亿元人民币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 2013〕 459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6、债券期限: 8年期, 在第5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5.30%。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0

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

面年利率5.30%加上上调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后3年固定不变,本期

2

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

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

2018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 2013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公告》 ,决定本期债券的未被回售

部分在债券存续期后3年票面利率仍为5.30% (本期公司债券采取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9、付息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债券担保: 无担保。

11、信用级别: 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发行人主体信用

级别为AAA级。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3、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分别于 2013年4月19日和2014

年1月6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 2018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8日。

2、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次付息票面利率为5.30%。

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债权登记日: 2019年4月8日。截止

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

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时间:本次付息的付息时间为2019年4月9日。

三、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

3

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

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

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

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

求办理:

(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

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

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

况,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

二级托管人。

四、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次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

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 612 号)规定,本次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

4

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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