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12
关于2013年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调整基本利差上限的说明
各投资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 3年8月9日下发的《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陕西省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发行2013年公司债
券核准的批复》(发改财金[2013]1537号),2013年府谷县国有资
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票面利率为不
超过基准利率加上2.70%的基本利差,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申购与配
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 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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