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1-18
怀化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
怀化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以
下简称“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2013年怀化市
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3怀化工”,证券代码
“124404”)兑付、兑息资金。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兑付、兑息资金
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
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
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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