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3年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
PR京生物资讯
2017-03-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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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24

南山二011



债券简称:13京医药债 银行间市场债券代码:1380242.IB

债券简称:PR京生物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代码:124325.SH

关于召开“2013年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通知

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3年7月发行了2013年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发行总额6亿元,债券期限

为7年,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第3、第4、第5、

第6和第7年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

比例偿还本金。截至本会议通知签署之日,本期债券存续本金额度为

4.8亿元。

根据《2013 年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提议于2017年4月14日召开2017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关于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发展

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相关事宜的议案》(见附件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召开时间: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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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五)表决方式:记名式投票(电子邮件、传真、邮寄)

(六)债权登记日:2017年4月7日(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表决《关于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划转

相关事宜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17年4月

7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13京医药债”和“PR京生物”债券持有

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若由代理人参加会议,债券持有

人需出具投票代理委托书(见附件二/附件三)并载明以下内容:

1、代理人姓名;

2、代理人的权限,是否具有表决权;

3、对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

指示;

4、投票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个人委托人签字或机构委托人盖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债券发行人;

(三)债权代理人;

(四)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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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六)其他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四、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办法

1、法人债券持有人代表需提供: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4)参会人身份证。

2、自然人债券持有人需提供:

(1)本人身份证;

(2)证券账户卡;

(3)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

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法人债券持有人

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在登记时间内(如下文所示)通过

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至发行人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

件、证明的债券持有人,视为不参加本次会议。

(二)登记时间:2017年4月13日17:00前,电子邮件或传真

以收到邮件/传真的时间为准,纸质文件以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三)登记地址及咨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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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河西路19号203室

联系人:张莹

邮箱:zznc26@126.com

电话:010-61252867

手机:13683586475

传真:010-61252869

邮编:102600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通讯方式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表决。

债券持有人应于2017年4月14日17:00前将表决票(见附件四

/附件五)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址(见上文登

记地址及咨询、联系方式)。

注:

1、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若通过通讯方式多次投票表决,将以

最终收到的有效投票为准。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若未通过通讯方式投票表决,将计为

“弃权”。

3、每一张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决议生效日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债

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参加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

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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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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