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7-09
沈阳市苏家屯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
沈阳市苏家屯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以下
简称“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2013年沈阳市
苏家屯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3苏家屯”,
证券代码“124313”)兑付、兑息资金。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兑付、
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
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
页无正文,为 《沈阳市苏家屯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委托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
事宜的公告》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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