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13潞矿02”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13潞矿02资讯
2020-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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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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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24259.SH 债券简称: 13 潞矿 02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13 潞矿 02”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 根据《2013 年山西潞安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
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
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若投资者未做登记, 则视为继续持有债
券。
3、 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 本期债券回售代码: 182117 回售简称: 潞矿回售
2、 回售登记期: 2020 年 4 月 13 日至 2020 年 4 月 17 日
3、 回售价格: 面值 100 元人民币。 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2
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4、 回售登记办法: 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 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 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 可于
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 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逾期未办理
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 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 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20 年 4 月 25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二、 本次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一) 发行人
名称: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集团办公大楼
联系人: 宋科宇
联系电话: 0355-5922346
传真: 0355-5922346
(二)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宁汇大厦 A 座
联系人: 李倩
电话: 022-28451139
传真: 022-23839102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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