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
13潞矿01资讯
2019-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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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6

债券代码: 151423 债券简称: 19 潞安 01
债券代码: 150594 债券简称: 18 潞矿 02
债券代码: 150781 债券简称: 18 潞安 01
债券代码: 145744 债券简称: 17 潞安 01
债券代码: 135845 债券简称: 16 潞矿 02
债券代码: 145003 债券简称: 16 潞矿 04
债券代码: 125786、 125785 债券简称: 15 潞矿 01、 15 潞矿 02
债券代码: 124258、 1380176 债券简称: 13 潞矿 01、 13 潞矿债 01
债券代码: 124259、 1380177 债券简称: 13 潞矿 02、 13 潞矿债 02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
一、债券信息披露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人员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 2018 年修订)》
规定,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发行人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发行
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信息披露负责人及联络人的信息,并在债券挂牌期间
及时披露其变更情况。 ”
本公司的原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张霄先生。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我公司对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作出变更,变更后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为本公司总会计师洪强先生。
(二)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
洪强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曾任潞安矿务局五阳矿财务科副科长,
潞安矿务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办公室副主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上海潞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9 年起
担任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述人员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权和债券情况,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二、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人员变动为本公司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出的正常人事调整,对本
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变动后本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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