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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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24044.SH 债券简称: 12联想债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联想债”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票面利率: 5.70%
调整后适用的票面利率: 5.70%
1、根据《 2012年联想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
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
在2012年联想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
的第7年末上调本期债券第8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
(含本数)。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发行人决定上调票面利率0个基点,
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第8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7年的票面利率加
上0个基点,并在债券存续期内第8年至第10年固定不变。
2、发行人在发出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
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5日) 内进行
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发行人已全额备足本期债券本息,可全额覆盖投资者回售需求。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7年( 2012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
票面年利率为5.7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7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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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期第7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个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后三年( 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的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
期前7年票面利率加上0个基点。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
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未付利息的,自付息日起,按
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 5.70%)另计利息(单利);
逾期未偿还回售本金的,自本金兑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次
债券的票面利率( 5.70%)计算利息(单利)。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丁、张秀秀
联系方式: 010-62509571、 62508220
传真: 010-62509825
2、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婷
联系电话: 010-66568421
传真: 010-66568704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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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