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联想债”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12联想债资讯
2019-11-19 13: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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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19

债券代码: 124044.SH 债券简称: 12联想债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联想债"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 2012年联想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
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发行人发布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后,投资者
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
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 发行人已全额备足本期债券本息,可全额覆盖投资者回售需求。
本期债券回售支持予以注销,不支持转售。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 182110,回售简称: 联想回售。
2、 回售登记期: ( 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5日) 。
3、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
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
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
回售申报( 限申报登记期内) 。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
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19年12月2日。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二、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
截止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丁、张秀秀
联系方式: 010-62509571、 62508220
传真: 010-62509825
2、 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方婷
联系电话: 010-66568421
传真: 010-66568704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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