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9
2011 年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
2017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二〇一八年六月
声明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作为2011 年石家庄市城市
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
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
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提供的经审计的2017 年度财务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
及发行人向国都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该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都证券所作的承
诺或声明。
1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11 年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政项
目建设债券。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银行间简称“11 石城投债”,银行间代码“1180055.IB”;
交易所简称“11 石城投”,交易所代码“122867.SH”。
(三)发行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1]160
号文件批准发行。
(五)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六)发行总额:人民币10 亿元。
(七)债券余额:人民币10 亿元。
(八)债券期限:10(5+5)年,同时附加债券存续期第5 年末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从第八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
第八、第九、第十个计息年度分别偿还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的债券存续余额
的30%、30%和40%。
(九)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 年(2011 年3 月9 日至2016 年
3 月8 日)票面利率为6.55%,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的第5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100 个基点(含本数)。2016 年
2 月25 日,发行人发布《2011 年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政
项目建设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公告》,选择上调0 个基点的票面年利率至6.55%,
并在债券存续期后5 年(2016 年3 月9 日至2021 年3 月8 日)固定不变。
(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2011 年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投资人回售选择权行使公告》,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回
售登记期(2016 年2 月29 日至2016 年3 月4 日)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
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该债券。根据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
回售情况的统计,本期债券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0 手,回售金额为0 元。
(十一)计息期限:自2011 年3 月9 日至2021 年3 月8 日止,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1 年3 月9 日至2016 年3 月
2
8 日止。
(十二)付息首日:2012 年至2021 年每年的3 月9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
付息首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首日为2012 年
至2016 年每年的3 月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
工作日)。
(十三)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四)发行时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十五)最新跟踪评级情况: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 年6
月16 日发布的《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7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SD【2017】298 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维持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AA+。
(十六)主承销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债权代理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2011 年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政项目
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向有
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本期债券于2011 年
3 月22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债券简称“11 石城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