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10-13
1
2010年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2014年付息公告
由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0
年10月19日发行的2010年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4年10月20日开始支付2013年
10月19日至2014年10月18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
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0年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0杭交投(代码:122866)。
3、发行人: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和期限:12亿元人民币,10年期。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5.12%,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5
年票面年利率5.12%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固定不变,本
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
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0]2476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2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8、计息期限:自2010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10月18日止,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0年10月19
日起至2015年10月18日。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
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付息日:2011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1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2011年至
2015年每年的10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工作日)。
11、兑付日:2020年10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
债券兑付日为2015年10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
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2014
年6月10日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发
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
14、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13年10月19日至2014年10月18
日。
2、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票面年利率:5.12%。
3
3、债权登记日:2014年10月17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
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
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时间:2014年10月20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
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
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
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
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
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
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
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1点的流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