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公告(122845)
11横店债资讯
2016-0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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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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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年付息公告

由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1 年1 月

27 日发行的2011 年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将于2016 年1 月27 日开始支付2015 年1 月27 日至2016

年1 月26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

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1 年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1 横店债(代码:122845)。

3、发行人: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12 亿元人民币。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

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5年票面年利率为6.3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5

年票面年利率6.30%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固定不变,本

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

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1]109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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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8、计息期限:自2011年1月27日起至2021年1月26日止,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1年1月27日起

至2016年1月26日。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

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付息日:2012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6

年每年的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11、兑付日:2021年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

券兑付日为2016年1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13、信用级别: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2015年6月24日

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本期债券跟踪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

14、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1 年3 月1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15 年1 月27 日至2016 年1 月26 日。

2、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票面年利率:票面年利率为6.30%。

3、债权登记日:2016 年1 月26 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

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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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日:2016 年1 月27 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

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

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

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

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

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

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

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

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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