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10
债券简称:11中国泛海债02 债券代码:1180183.IB
债券简称:11 泛海 02 债券代码:122765.SH
债券简称:18 泛海 F1 债券代码:150420.SH
债券简称:18泛海G1 债券代码:143661.SH
债券简称:18泛海G2 债券代码:143688.SH
债券简称:18 泛海 F3 债券代码:150599.SH
债券简称:19 泛海 F1 债券代码:151213.SH
债券简称:20泛海G1 债券代码:163672.SH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1 年 11 月 4 日,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收到由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转交的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越城法院”)送达的(2021)浙 0602 民初 9426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越资产”)因与泛海控股发生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涉案股权转让款 6,124.5 万元),向越城法院提起诉讼。浙越资产向越城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越城法院裁定冻结泛海控股银行存款 9,000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向武汉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冻结泛海控股持有的武汉公司 346 亿股股份,冻结期限为 36 个月。
三、其他
泛海控股将积极与浙越资产开展沟通协商,争取尽快解决争议。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公告》之盖章页)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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