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15
债券简称:11中国泛海债02 债券代码:1180183.IB
债券简称:11 泛海 02 债券代码:122765.SH
债券简称:18 泛海 F1 债券代码:150420.SH
债券简称:18泛海G1 债券代码:143661.SH
债券简称:18泛海G2 债券代码:143688.SH
债券简称:18 泛海 F3 债券代码:150599.SH
债券简称:19 泛海 F1 债券代码:151213.SH
债券简称:20泛海G1 债券代码:163672.SH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于 2017 年 6 月收到起诉状,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油集团”)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起诉讼,认为深圳深意压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意压电”)三位股东(泛海控股前身深圳南油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东之一,持股 40%)在深意压电破产清算过程中怠于履行股东义务,给南油集团造成了损失,应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2019 年 11 月 21 日,深圳中院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南油集团的
诉讼请求。后南油集团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二、最新进展
泛海控股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收到广东高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
粤民终 1550 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南油集
团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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