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18
债券简称:11中国泛海债02 债券代码:1180183.IB
债券简称:11 泛海 02 债券代码:122765.SH
债券简称:18 泛海 F1 债券代码:150420.SH
债券简称:18泛海G1 债券代码:143661.SH
债券简称:18泛海G2 债券代码:143688.SH
债券简称:18 泛海 F3 债券代码:150599.SH
债券简称:19 泛海 F1 债券代码:151213.SH
债券简称:20泛海G1 债券代码:163672.SH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7 月,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境外附属公司泛海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广场”)与 Lendlease(US)ConstructionInc.(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就兴建公司洛杉矶项目签订了建筑合同。2020 年 3 月,泛海控股境外附属公司中泛控股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号:715.HK,以下简称“中泛控股”,间接持有泛海广场 100%股权)就上述建筑合同的履行提供了母公司担保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2020 年 9 月-10 月,总承包商终止执行建筑合同,并依照美国仲裁协会的“快速通道”规则,要求根据母公司担保在美国洛杉矶与中泛控股进行仲裁,涉及 38,440,000 美元的款项、利息及
仲裁成本,快速通道程序后就可进入强制执行程序。2021 年 6 月 24 日,中泛控
股接获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以下简称“美国地区法院”)的判决(以下简称“美国地区法院判决”),确认中泛控股须向总承包商支付总金额42,657,373.95 美元(包括判决前利息及仲裁费用)的仲裁裁决。总承包商已向香港高等法院(以下简称“高等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以下简称“执行命令”)。
就此,中泛控股已向高等法院申请反对执行命令(以下简称“搁置传票”)。2021
年 8 月 17 日,高等法院就上述搁置传票事项进行了聆讯,中泛控股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收到驳回搁置传票的高等法院命令,从而确认关于仲裁裁决的执行命令。
2021 年 8 月 23 日,总承包商向美国地区法院提交申请,要求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对中泛控股和泛海广场进行债务人审查确定资产,以满足美国地区法院判决项下的仲裁裁决。
二、案件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1 日(洛杉矶时间)/2021 年 9 月 2 日(香港时间),中泛控股
与总承包商就美国地区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及高等法院命令签订了延期偿付协议。根据延期偿付协议,双方同意:(1)总承包商不再进一步执行仲裁裁决、美国
地区法院判决或据此作出的任何判决;(2)中泛控股于 2021 年 9 月 3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0 月 31 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分
五期向总承包商偿付仲裁裁决。若中泛控股未能遵照延期偿付协议的约定按时完成单期款项足额偿付,则中泛控股根据延期偿付协议尚未支付的所有未付款项将即时到期,中泛控股应即时全数支付全部未付款项,总承包商可终止延期偿付协
议,并要求恢复执行判决结果。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中泛控股已经支付第一
期还款。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之盖章页)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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