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02
债券简称:11中国泛海债02 债券代码:1180183.IB
债券简称:11 泛海 02 债券代码:122765.SH
债券简称:15 泛海 03 债券代码:122470.SH
债券简称:18 泛海 F1 债券代码:150420.SH
债券简称:18泛海G1 债券代码:143661.SH
债券简称:18泛海G2 债券代码:143688.SH
债券简称:18 泛海 F3 债券代码:150599.SH
债券简称:19 泛海 F1 债券代码:151213.SH
债券简称:20泛海G1 债券代码:163672.SH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2021 年 8 月 27 日,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收到其控股子公司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通知:北京金融法院向民生信托送达了(2021)京 74 民初 567 号《应诉通知书》,廊坊市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营业信托纠纷为由,将民生信托诉至法院。具体情况如下:
1、受理机构:北京金融法院
2、案件当事人
(1)原告:廊坊市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被告: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3、案件情况
2020 年 12 月,原告分别向民生信托作为受托人的“中民永泰 1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汇天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 3 亿元和 1.5 亿元。2021 年 3
月,原告根据合同约定,申请赎回其持有的信托单位。截至原告起诉时,民生信
托尚未支付赎回资金与信托收益。为此,原告对民生信托提起了诉讼。
4、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赎回资金、信托收益、逾期支付利息、为实现权利支付的保全保险费;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保全费。
(二)2021 年 8 月 27 日,泛海控股收到民生信托通知:北京金融法院向民
生信托送达了(2021)京 74 民初 469 号《应诉通知书》,瑞昌龙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营业信托纠纷为由,将民生信托诉至法院。具体情况如下:
1、受理机构:北京金融法院
2、案件当事人
(1)原告:瑞昌龙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被告: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3、案件情况
2020 年 11 月,原告以 75,000,000 元认购“中国民生信托-中民永丰 1 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永丰 1 号”)7,500 万份定制 X 类信托单位。上
述信托单位到期后,原告将应获分配的信托利益中的 60,000,000 元作为信托本金
继续用于申购永丰 l 号项下 6,000 万份定制 X 类信托单位。原告所持信托单位到
期后,民生信托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分配信托本金及信托收益。为此,原告对民生信托提起了诉讼。
4、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信托本金及利息损失;
(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本次诉讼对公司的最终影响。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涉及诉讼、仲裁的公
告》之盖章页)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