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9-10
债券代码: 122503 债券简称: 12 并龙城
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12 并龙城”分期偿还本金的公告
根据《 2012 年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2012 年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 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第 3 年至第 7 年,
逐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第 3 年至第 7 年每
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度应偿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
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为保证分期偿还
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2 年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12 并龙城。
3、债券代码: 122503。
4、发行人: 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 人民币 20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7 年期。 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
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至第 7 年,逐年按
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第 3 年至第 7 年每年的应
付利息随当年度应偿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
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票面利率: 固定利率 6.50%。
8、计息期限: 自 2012 年 9 月 25 日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
9、付息日: 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10、兑付日: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 本次债权登记日
2015 年 9 月 24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
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至第 7 年,逐年按照债券
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第 3 年至第 7 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
度应偿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
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 (1-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 (1-20%)
=80 元。
4、 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 并龙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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