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7
债券代码:122494、136167、135082、 债券简称:15 华夏 05、16 华夏债、16 华夏 01、
136244、135302、135391、135465、 16 华夏 02、16 华夏 04、16 华夏 05、16 华夏 06、
143550、143551、143693、150683、 18 华夏 01、18 华夏 02、18 华夏 03、18 华夏 04、
155102、155103、155273 18 华夏 06、18 华夏 07、19 华夏 0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债券相关兑付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发行
的14只(存续票面金额合计291.30亿元)公司债券,以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九通基
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发行的7只(存续票面金额合计80.00
亿元)公司债券于近期同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完成投票表
决并形成会议决议,前述债券持有人会议均审议通过上述债券调整本息兑付安排
及利率等债务重组相关安排,根据债券债务重组安排,公司将以债券剩余本息为
限对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个持有债券的证券账户实施不超过10万元的
小额兑付。
一、小额兑付背景情况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2020 年第四季度
以来公司面临流动性阶段性风险,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
公司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推进《债务重组计划》及相关事项落
地实施工作。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债务重组计划》中 2,192 亿元金融债务通过签约
等方式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约为人民币 1,834.46 亿元,上述实现债务重组
金额中包含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公司及九通投资发行的票面金额合计为 341.17 亿
元的公司债券。2023 年 7 月,在符合《债务重组计划》总体原则的情况下,公司
发行的 14 只公司债券(存续票面金额合计 291.30 亿元),以及公司下属子公司
九通投资发行的 7 只公司债券(存续票面金额合计 80.00 亿元)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相关债券持有人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至 7 月 12 日进行表决,并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利率的议案》等议案(以下简称“《债券债务重
组安排》”)(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临 2023-054 号公
告)。根据债券债务重组安排,公司将以债券剩余本息为限对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个持有债券的证券账户实施不超过 10 万元的小额兑付。
二、本次小额兑付安排及后续工作安排
1、小额兑付安排
每张债券的面值即为每张债券的兑付基数,债券持有人所持各期债券的兑付基数之和等于各期债券本金偿付的兑付基数(以下简称“本金兑付金额”)。
对于截至债权登记日(即2023年7月7日)登记在册的每个持有前述各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公司将以债券剩余本息为限实施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兑付。
根据债券债务重组安排,公司将于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本议案后的议案表决通过之日后10个交易日及议案表决通过之日6个月后(以下简称“小额兑付日”)分别向前述每个证券账户支付小额兑付金额(定义及计算方式见下文)的50%,支付资金优先清偿本金,清偿本金后仍有余额的用于清偿利息;其中,利息按调整后的债券利息计算。
小额兑付金额指截至债权登记日前述每个证券账户的本金兑付金额扣除已实际兑付的现金后的剩余部分(以下简称“剩余本金金额”)及其截至小额兑付日的全部剩余利息(按重组调整后的利息计算,以下简称“剩余利息金额”)相加的总额(以下简称“剩余本息金额”)与10万元人民币取低者。为免疑义,如前述证券账户测算的截至小额兑付日的剩余本息金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则公司于议案表决通过之后10个交易日向该证券账户兑付小额兑付金额的50%对应的剩余本金金额;于议案表决通过之日6个月后再向该证券账户兑付小额兑付金额的另外50%对应的剩余本金金额及剩余利息金额。如前述证券账户测算截至小额兑付日的剩余本息金额达到或超过10万元人民币,则公司于议案表决通过之后10个交易日向该证券账户兑付5万元人民币;于议案表决通过之日6个月后再向该证券账户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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