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19
债券代码: 122486 债券简称: 15 旭辉 01
债券代码: 136037 债券简称: 15 旭辉 0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15 旭辉 01,债券代码: 122486)、旭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 15 旭辉 02,债券代
码: 136037; 15 旭辉 01、 15 旭辉 02 合称“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
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2016年12月13日出具的《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上海旭备实业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临时公告》:
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于2016年12月12日发出公示,该公示指出发行人
全资子公司上海旭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旭备”)在参加青浦区西虹
桥徐民东路南侧39-04、 40-02、 41-02、 43-01地块、 40-01地下空间及地块之间
连通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中,违反出让文件的规定,未于出让须
知规定的时间内投标,其行为属于该地块出让的违约情形, 因此该违约行为将列
入诚信档案, 上海旭备已提交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上海旭备按出让须知的规定报名参加该地块的出让活动,并缴纳人民币
373,950,000元的保证金。于规定的投标当日,上海旭备未及时出席该土地出让
投标,该地块最终出让予其他的竞标者。
发行人在咨询律师法律意见后认为,相关部门没收保证金的行为依据不足,
发行人对该公示持有重大异议。上海旭备现正考虑针对该公示所涉内容,向有关
部门提出沟通申诉,并采取适当措施, 以追回有关保证金。
发行人经审慎评估后,认为上述事宜属于非经常性事件,预期对于发行人整
体的业务运作、财务状况及财务表现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将就有关事
宜的后续发展作进一步的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此
重大事项特别提醒债券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签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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