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醒债券持有人参加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5新光01资讯
2019-11-14 15: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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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12

债券代码: 122483、 122492、 135319、 135390、 135447
债券简称: 15新光01、 15新光02、 16新控01、 16新控02、 16新控03
关于提醒债券持有人参加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
权人会议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19年11月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管理人已于2019
年11月6日在“工银融e联” 平台发布了《关于召开新光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新光集团于2019年11月7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 关于召开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
会议的公告》 。根据相关通知及公告,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就共益债
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债权人会
议非现场表决方案》( 以下简称“《 非现场表决方案》”),管理人
经向债权人会议主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提议, 定于2019年11月23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本次会议仅对共
益债方案进行在线表决, 即通过“ 工银融e联” 平台在线表决《新光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以共益债务形式新增借款方案》 (以下
简称“共益债方案” ),无现场视频、 音频内容。 为便于债权人表决,
网络投票通道将于2019年11月8日上午9: 00开启,于2019年11月23
日下午17: 00关闭,债权人在此期间均可以进行网上投票表决。
前期管理人已就共益债方案书面函告并征询债权人意见。根据
《非现场表决方案》规定及征询意见函/表决意见的说明,同时为便
利债权人及提高效率,债权人在征求意见阶段的反馈/表决意见作为
债权人在本次债权人会议上的正式表决意见,无须再次表决;如债权
人再次表决的,表决意见仍以反馈/表决意见为准。
债权人通过网上投票的,如投票成功(投同意、 反对或弃权中的
一项),视为该债权人出席了债权人会议并参与表决。如未投票,视
为该债权人未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但债权人在征求意见阶段已反馈
意见的,视为出席会议且投票,无需再次表决。
债权人也可以登录“工银融e联”平台查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
知、 表决事项、 表决规则等相关内容。各债权人通过邮寄、 “工银融
e联”平台获得的会议资料,仅限于用于审议、 表决相关议案,非经
人民法院和管理人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
媒体、 社交平台、 电视台、 报纸、 杂志等)提供。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现提醒投资者关注债权人会议的相关进展,
已申报债权的投资者按照新光集团管理人的相关通知于2019年11月8
日上午9: 00至2019年11月23日下午17: 00参加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
在线表决。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债权人会议等
重整程序相关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
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引》等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
持有人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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