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2
债券代码: 122483、 122492、 135319、 135390、 135447
债券简称: 15新光01、 15新光02、 16新控01、 16新控02、 16新控03
关于提醒债券持有人参加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
权人会议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19年11月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管理人已于2019
年11月6日在“工银融e联” 平台发布了《关于召开新光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新光集团于2019年11月7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 关于召开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
会议的公告》 。根据相关通知及公告,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就共益债
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债权人会
议非现场表决方案》( 以下简称“《 非现场表决方案》”),管理人
经向债权人会议主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提议, 定于2019年11月23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本次会议仅对共
益债方案进行在线表决, 即通过“ 工银融e联” 平台在线表决《新光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以共益债务形式新增借款方案》 (以下
简称“共益债方案” ),无现场视频、 音频内容。 为便于债权人表决,
网络投票通道将于2019年11月8日上午9: 00开启,于2019年11月23
日下午17: 00关闭,债权人在此期间均可以进行网上投票表决。
前期管理人已就共益债方案书面函告并征询债权人意见。根据
《非现场表决方案》规定及征询意见函/表决意见的说明,同时为便
利债权人及提高效率,债权人在征求意见阶段的反馈/表决意见作为
债权人在本次债权人会议上的正式表决意见,无须再次表决;如债权
人再次表决的,表决意见仍以反馈/表决意见为准。
债权人通过网上投票的,如投票成功(投同意、 反对或弃权中的
一项),视为该债权人出席了债权人会议并参与表决。如未投票,视
为该债权人未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但债权人在征求意见阶段已反馈
意见的,视为出席会议且投票,无需再次表决。
债权人也可以登录“工银融e联”平台查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
知、 表决事项、 表决规则等相关内容。各债权人通过邮寄、 “工银融
e联”平台获得的会议资料,仅限于用于审议、 表决相关议案,非经
人民法院和管理人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
媒体、 社交平台、 电视台、 报纸、 杂志等)提供。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现提醒投资者关注债权人会议的相关进展,
已申报债权的投资者按照新光集团管理人的相关通知于2019年11月8
日上午9: 00至2019年11月23日下午17: 00参加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
在线表决。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债权人会议等
重整程序相关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
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引》等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
持有人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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