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违约后续工作进展情况
15新光01资讯
2019-05-06 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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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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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22483、 122492、 135319、 135390、 135447

债券简称: 15新光01、 15新光02、 16新控01、 16新控02、 16新控03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2015年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5

年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 、新光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新光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新

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

违约后续工作进展情况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19 年 5 月

2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编

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或“公司”) 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

及发行人向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

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

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华

鑫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 发行人”)于2015年9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2015年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15新光01,债券代码: 122483,发行金额: 20.00亿元,债券期限: 5

年期,在存续期内第3年末附加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时票面利率: 6.50%,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至

8.00%。截至2018年9月25日,发行人未能按时偿付“ 15新光01” 到期应付的回售

本金及利息。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2015年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 15新光02,债券代码:

122492,发行金额: 20.00亿元,债券期限: 5年期,在存续期内第3年末附加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时票面利率: 6.50%,在债

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至8.00%。截至2018年10月17日1,

发行人未能按时偿付“ 15新光02” 到期应付的回售本金及利息。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新光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 16新控01,债

券代码: 135319,发行金额: 4.00亿元, 当前余额: 0.80亿元, 债券期限: 3年期,

在存续期内第1年末及第2年末附加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发行时票面利率: 7.00%,在债券存续期的前2年固定不变, 在债券存续期

的第2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至8.00%。截至2019年3月21日,发行人未

能按时偿付“ 16新控01” 到期应付的本金及利息。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新光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简称: 16新控02,债

券代码: 135390,发行金额: 20.00亿元, 当前余额: 13.62亿元, 债券期限: 3

年期,在存续期内第1年末及第2年末附加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发行时票面利率: 7.00%,在债券存续期的第1年末和第2年末, 发行

人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截至2019年4月15日(债券到期日),发行人未能按时偿

1 “15 新光 02” 未回售部分债券原兑付日为 2020 年 10 月 22 日,回售部分债券原兑付日为 2018 年 10 月

22 日。 2018 年 10 月 17 日, “15 新光 02”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了议案四《关于宣布“15 新

光 02” 加速清偿的议案》 , 决议“ 宣布 15 新光 02 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 。《 2015 年新光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

之日起生效,对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因此,议案四生效日期为 2018 年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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