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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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22483、 122492、 135319、 135390、 135447
债券简称: 15新光01、 15新光02、 16新控01、 16新控02、 16新控03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2015年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5
年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
违约后续工作进展情况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19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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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编制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或“公司”) 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
及发行人向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
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
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华
鑫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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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 “发行人”)于2015年9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2015年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15新光01,债券代码: 122483,发行金额: 20亿元,债券期限: 5年
期,在存续期内第3年末分别附加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发行时票面利率: 6.50%,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
率至8.00%。截至2018年9月25日,发行人未能按时偿付“15新光01”到期应付的回
售本金及利息。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2015年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 15新光02,债券代码:
122492,发行金额: 20亿元,债券期限: 5年期,在存续期内第3年末分别附加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时票面利率: 6.50%,在债
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至8.00%。截至2018年10月17日1,
发行人未能按时偿付“15新光02”到期应付的回售本金及利息。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作为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2015年新光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15新光01”)、 2015年新光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 “15新光02”)、新光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 “16新控01”)、新光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简称: “16新控02”)
和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债券简称: “16
新控03”)(以下合称“本系列债券”) 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
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系列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积极
履行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于2018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2015
年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5年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第二期)违约后续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于2018年11月7日披露了该
公告的更正版, 我司另于2018年11月26日、 2018年12月3日、 2018年12月11日、
1 “15 新光 02” 未回售部分债券原兑付日为 2020 年 10 月 22 日,回售部分债券原兑付日为 2018 年 10 月
22 日。 2018 年 10 月 17 日, “15 新光 02”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了议案四《关于宣布“15 新
光 02” 加速清偿的议案》 , 决议“ 宣布 15 新光 02 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 。《 2015 年新光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
之日起生效,对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因此,议案四生效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17 日, “15
新光 02” 加速到期日为 2018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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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 2018年12月26日、 2019年1月4日、 2019年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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