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0
债券简称: 15 万达 01
债券简称: 15 万达 02
债券简称: 16 万达 01
债券简称: 16 万达 02
债券简称: 16 万达 03
债券简称: 16 万达 04
债券简称: 16 万达 05
债券简称: 16 万达 06
债券代码: 122446
债券代码: 122467
债券代码: 136143
债券代码: 136417
债券代码: 136448
债券代码: 136474
债券代码: 136535
债券代码: 136580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转让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业”) 、融
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房地产集团”、“融创集团”)、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力地产”) 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同时分别签署转让协议,万达商业将北京万达嘉华等七十七
个酒店转让给富力地产;万达商业将西双版纳万达文旅项目、南昌万
达文旅项目、合肥万达文旅项目、哈尔滨万达文旅项目、无锡万达文
旅项目、青岛万达文旅项目、广州万达文旅项目、成都万达文旅项目、
重庆万达文旅项目、桂林万达文旅项目、济南万达文旅项目、昆明万
达文旅项目、海口万达文旅项目等十三个文化旅游城项目 91%股权转
让给融创房地产集团。主要内容如下:
一、富力地产以 199.06 亿元收购该 77 家城市酒店全部股权。签
约后 2 日内付 20 亿元定金,2018 年 1 月 31 日前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完成酒店交割。 77 家酒店的酒店管理合同不受本次转让影响,继续
执行,直至合同期限届满。
二、融创房地产集团以 438.44 亿元收购前述十三个文旅项目的
91%股权,并由交割后项目承担现有全部贷款约 454 亿元。签约后付
150 亿元,签约后 90 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完成交割(个别项目
待交割条件具备时办理)。
三、万达商业与融创房地产集团双方同意交割后文旅项目维持
“四个不变”:
1、品牌不变,项目持有物业仍使用“万达文化旅游城”品牌;
2、规划内容不变,项目仍按照政府批准的规划、内容进行开发
建设;
3、项目建设不变,项目持有物业的设计、建造、质量,仍由万
达实施管控;
4、运营管理不变,项目运营管理仍由万达公司负责。
四、融创集团、富力地产考虑今后投资开发的商业中心及影城全
部委托万达商业和万达电影管理。三方同意今后继续在文旅项目、电
影等多个领域全面战略合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