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行使“15闽高速”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15闽高速资讯
2018-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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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02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18-013

债券代码:122431 债券简称:15 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行使“15 闽高速”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有关 2015 年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代码: 122431,

简称“15 闽高速”)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条款约定如下: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3 个

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

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次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

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

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不行使赎回,则本次债

券将继续在第 4 年、第 5 年存续。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发行“15 闽高速”公司债券,2018 年 8 月 11 日

为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因该日为周六,顺延至 2018 年 8 月 13 日。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可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30 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15

闽高速”公司债券选择权到期行权安排的议案》,决定放弃行使“15 闽高速”公司债

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即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继续存续。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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