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7-24
证券代码: 122407 证券简称: 15 广证债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509 号文核准, 广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
元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2015 年 7 月 23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网下向合格
投资者进行了簿记建档,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
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9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至 2015 年 7 月 27 日面向合格
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 2015 年 7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
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
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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