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4盛屯债资讯
2014-12-24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4-12-2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4-1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

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

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 本期债券依

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凡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

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本公司、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

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4-2

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

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

相同。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4-3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 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CHENGTUN MINING GROUP CO.,LTD

注册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双沪北路1号之2二楼

注册资本: 59,882.09万元

股票简称: 盛屯矿业

股票代码: 600711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陈东

成立日期: 1992年12月1日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金桥路101号办公楼第四

层东侧A区

邮政编码: 361012

互联网网址: www.600711.com

(二) 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于2014年7月16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年8月7日,盛屯矿业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之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4-4

月内有效。 2014年8月25日,该议案经盛屯矿业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04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

发行不超过4.5亿元公司债券。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

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三) 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不超过4.5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 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赎回选择权:本次债券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