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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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6-068
债券代码: 122201 债券简称: 12开滦01
债券代码: 122328 债券简称: 12开滦0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16 年 10 月 28 日
债券付息日: 2016 年 10 月 31 日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30 日发行的开滦能
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将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开始支付自 201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9 日期间的利息。 根据本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二)债券名称: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第
一期)
( 三)债券简称: 12 开滦 01
( 四) 债券代码: 122201
( 五)发行规模: 人民币 15 亿元
(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以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七)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40%, 在债券存续期限
前 5 年固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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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九)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2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
(十)付息日: 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30 日为上一个计
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
日为自 2013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10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一)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10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二)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2 年 11 月 14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三)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四)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五)登记、托管、委托债权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本公司《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期债券前五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5.40%,每手“ 12 开滦 01”债
券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 54 元(含税)。
三、 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 一)债权登记日: 2016 年 10 月 28 日。
( 二)付息日: 2016 年 10 月 31 日。
四、付息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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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12 开滦 01”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
了《 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
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
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
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
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
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
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征收的说明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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