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
12中水01资讯
2018-10-20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10-20

1

证券代码: 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 临 2018-05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 年付息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由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2年10月29日发行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 (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2018年10月29日开始支付自2017年10月29

日至2018年10月28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 的利息。根据《 中国水利水电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 发行主体: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 。

(二)债券名称: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 债券品种、 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按不同期限分为两个品种。 7年期

固定利率品种为“ 12中水01” (代码: 122193); 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为“ 12中水

02”( 代码: 122194)。

(四) 发行规模、期限与利率: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票面利率5.03%,发行规

模人民币20亿元; 10年期品种票面利率5.20%,发行规模人民币30亿元。

(五)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269号文核

准。

(六)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七) 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 7年期品种“ 12中水01” 的

起息日为2012年10月29日,在该品种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0月2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

2

起息日; 10年期品种“ 12中水02” 的起息日为2012年10月29日,在该品种存续期

限内每年的10月2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八) 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 12中水01” 的计息期限为2012年10

月29日至2019年10月28日, 10年期品种“ 12中水02” 的计息期限为2012年10月29

日至2022年10月28日。

(九) 付息日: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 12中水01” 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

年每年的10月29日;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 12中水02” 的付息日为2013年到2022

年每年的10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担保情况: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一) 信用等级: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

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十二)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十四)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

公告》,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5.03%, 10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5.20%。

每手“ 12中水0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0.30元(含税), 扣税

后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40.24元, 扣

税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以下简称:

“ QFII”) 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45.27元; 每手“ 12中水02”面

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2.00元(含税) , 扣税后个人(包括证券投

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41.60元, 扣税后QFII债券持有人

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46.80元。

三、债权登记日和兑息日

(一)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 2018年10月26日。

(二) 本次兑息日: 2018年10月29日。

3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8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 12中水01” 和“ 12中水02” 公

司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

委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