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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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 2019-054
债券代码: 122175 债券简称: 12 中交 03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15 年期)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8 月 8 日
债券付息日: 2019 年 8 月 9 日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或者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9 日发
行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15 年期(以下简称 ) “本期债券”)
将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开始支付自 2018 年 8 月 9 日至 2019 年 8 月 8 日期间的利
息,根据本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15 年期)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 12 中交 03, 122175
(三)债券发行人: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总额:人民币 40 亿元
(五)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为 15 年。
(六)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15%,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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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起息日: 2012 年 8 月 9 日。
(九)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2 年 8 月 9 日。
(十)信用级别: AAA。
(十一) 挂牌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8 月 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市场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
(十二)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 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15%。 每手“12 中交 03”(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51.50 元(含税)。
三、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一)付息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8 月 8 日
(二)付息日: 2019 年 8 月 9 日
四、 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8 月 8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 中交 03”持有人。
五、 本次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付息协议,委托中证登
上海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付息。公司将在本期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
相关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
利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
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付息服务,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
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
相应的付息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付
息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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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关于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将统一由各付息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付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缴付。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 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 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 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 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机构领取利息时由付息机构一次性扣除。
5. 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机构。
6. 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 各付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
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
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
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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