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09中交G2”2019年付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09中交G2资讯
2019-08-08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8-08

1

证券代码: 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 临 2019-063

债券代码: 122019 债券简称: 09 中交 G2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09 中交 G2”

2019 年付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信息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8 月 20 日

付息兑付日: 2019 年 8 月 21 日

债券摘牌日: 2019 年 8 月 21 日

由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于 2009 年 8 月

21 日发行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品种二“09 中交 G2”将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支付自 2018 年 8 月 21

日至 2019 年 8 月 20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为保证本次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及本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债券基本情况

(一) 债券名称: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 债券简称及代码: 09 中交 G2, 122019。

(三) 发行人: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四) 发行总额和期限: 本期债券“09 中交 G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79 亿元,

2

期限为 10 年期。

(五)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六) 债券利率: 固定利率, 本期债券“09 中交 G2”票面年利率 5.20%,在债

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七)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09 中交 G2”计息期限自 2009 年 8 月 21 日至 2019

年 8 月 21 日。

(八) 付息日: 2010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8 月 21 日为“09 中交 G2”上一个计

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九) 兑付日: 2019 年 8 月 21 日为“09 中交 G2”本金及最后一年期利息的兑

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提供不可

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十一) 信用级别: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

信用级别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A 级。

(十二)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09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一) 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8 年 8 月 21 日至 2019 年 8 月 20 日为“09 中交

G2”本年度的计息期限,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二) 付息兑付日: 2019 年 8 月 21 日为“09 中交 G2”的付息兑付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三) 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8 月 20 日为“09 中交 G2”的债权登记日。截至

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

本年度利息。

(四) 停牌日: 2019 年 8 月 21 日。

(五) 摘牌日: 2019 年 8 月 21 日。

3

三、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方案

按照《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

告》, “09 中交 G2”的票面利率为 5.20%,每手“09 中交 G2”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

为 52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投资者每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1.60 元)及本金 1000

元。 QFII 投资者每 1000 元派发利息 52 元及本金 1000 元。

四、付息兑付对象

本次付息兑付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8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9 中交 G2”持有人。

五、付息兑付办法

(一)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利息款及本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

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

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二) 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

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兑付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 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及本金的

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