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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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临 2014-07
债券代码: 120483 债券简称: 04 中石化
2004 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04 年 2 月 24 日发
行的 2004 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4 年 2 月 24 日开始支付自 2013 年 2 月 24 日至 2014 年 2 月 23 日期间(以下
简称“本年度”) 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 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 : 2014年2月19日;
2、 兑付停牌起始日: 2014年2月20日;
3、本息兑付日: 2014年2月24日;
4、债券摘牌日: 2014年2月24日;
5、债券到期日: 2014年2月24日。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2004 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 04 中石化, 120483
3、 发行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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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行总额和期限: 35 亿元人民币, 10 年期
5、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4]92 号文
批准发行
6、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4.61%。 本期债券采用单
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对逾期未领的利息不另计息
7、 计息期限:自 2004 年 2 月 24 日至 2014 年 2 月 23 日
8、 付息日: 2005 年至 2014 年每年的 2 月 24 日。
9、 兑付日: 2014 年 2 月 24 日。
10、 担保情况: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11、 信用级别: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级
12、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04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 本次兑付兑息关键事项:
1、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 2014年2月19日;
2、兑付停牌起始日: 2014年2月20日;
3、本息兑付日: 2014年2月24日;
4、债券摘牌日: 2014年2月24日;
5、债券到期日: 2014年2月24日;
6、 04中石化的票面利率为4.61%,每手04中石化(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46.1元(含税)。
三、 本次兑付兑息办法:
1、本期债券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由一级托管客户持有的本期
债券的本金及利息款,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一级托管客
户指定的银行账户。
2、本期债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
(1) 从二级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下午 3:00 登记在册的投资
者, 本金及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
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资金账户中,再由该营业部向该
投资者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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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从一级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下午 3:00 登记在册的
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兑付兑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本金及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和原托管凭证;如由他人代办,应出示投资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
和原托管凭证;
b) 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本金及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原托管凭证
和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
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
(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c) 投资者的托管凭证遗失或损毁,须按照原认购网点的具体规定办理相
关手续;
d) 在集中兑付兑息期间(自 2014 年 2 月 24 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 未领取
本金和利息的投资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本金和利息;
e) 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请根据
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
四、关于代扣代缴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 《 2004年中国石油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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