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30
2003 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
(2022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 2003 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30 年)(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中信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在本报告中对有关审计报告等专业数据及事项的引述,不表明中信证券对这些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中信证券未对相关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相关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雷鸣山
注册资本 人民币24,468,217,716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24,468,217,716元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2002年11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0405L
住所(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邮政编码 100033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企业性质 中央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 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
工程检修维护
电话及传真号码 010-58688957、010-58688898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与联 薛宁(董事会秘书)
系方式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三峡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是国务院国资委。近三年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03 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
(二)证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03 三峡债”,代码“120303”。
(三)发行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承接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债券期限:30年,自 2003 年 8月 1 日至 2033年 8月 1 日。
(五)发行规模:30亿元人民币。
(六)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3]445 号文核准发行额度,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3]819 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八)债券利率:票面利率 4.86%,按年付息,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九)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十)计息期限:自 2003 年 8 月 1日至 2033 年 7月 31 日止。
(十一)付息首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03至 2033年每年的 8月 1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十二)集中付息期:自付息首日起的 20个工作日(含付息首日当日)。
(十三)兑付首日:本期债券兑付首日为 2033 年 8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十四)集中兑付期:自兑付首日起的 20个工作日(含兑付首日当日)。
(十五)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十六)最新跟踪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十七)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04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十八)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央国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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