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09
关于为“招商创融-天虹商场(一期)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6年5月
11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招商创融-天虹商场(一期)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天虹商场(一期)”)提供转让服务。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
参与“天虹商场(一期)”的转让业务。
二、“天虹商场(一期)”设立日期为2015年12月11日。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天虹优先”,证券
代码为“119406”,到期日为2020年12月11日,还本付
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
下:证券简称“天虹次级”,证券代码为“119407”,到期
日为2020年12月11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
一次还本。
三、“天虹优先”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天虹次级”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天虹商场(一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
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
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
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天虹商场(一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
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5月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