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5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华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2 日
赎回价格:101.800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4 年 6 月 13 日
最后交易日:2024 年 6 月 6 日
截至 2024 年 6 月 4 日收市后,距离 6 月 6 日(“华钰转债”最后交易日)
仅剩 2 个交易日,6 月 6 日为“华钰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4 年 6 月 12 日
截至 2024 年 6 月 4 日收市后,距离 6 月 12 日(“华钰转债”最后转股
日)仅剩 5 个交易日,6 月 12 日为“华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华钰转债”将自 2024 年 6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7.26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
应计利息(即 101.800 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
投资损失。
特提醒“华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面临
的投资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期间,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 9.438 元/股),根据《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华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钰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华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华钰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华钰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即 9.438 元/股),已触发“华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4 年 6 月 12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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