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2
证券代码: 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 临 2017-031
债券代码: 113010 债券简称: 江南转债
转股代码: 191010 转股简称: 江南转股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调整前“ 江南转债” 转股价格: 9.41元/股
● 调整后“ 江南转债” 转股价格: 9.30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 2017年6月28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6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已经 2017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11 元(含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 编号: 2017-030)。
根据《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
条款的规定,在“江南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
因此, “江南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相关
条款规定, “江南转债” 发行之后, 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
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
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 P0+A×k) /( 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 P0+A×k) /( 1+n+k);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 P0-D+A×k) /( 1+n+k)。
其中:
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 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 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
或配股率, 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1为调整后
有效的转股价。
根据上述方案,“江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41元/股调整为9.30元/股。
“ 江南转债”自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7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
期间停止转股, 2017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恢复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7
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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