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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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989 证券简称: 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 2014-071 号
转债代码: 113003 转债简称: 重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重工转债” 赎回事宜的第七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 2014 年 11 月 28 日
赎回价格: 100.493 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赎回款发放日: 2014 年 12 月 04 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4 年 12 月 01 日)起,“ 重工转债” 将停止交
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重工转债” 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14 年 09 月
05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4 日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有 15 个交易日( 2014 年 9 月
29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4 日) 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 重工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 4.74 元/股,实施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 2014 年 6 月 30 日执行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 的 130%,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首
次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
回“重工转债”的议案, 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对“赎回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 重工转债” 全部赎回。
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 公司先后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
10 月 29 日、 10 月 30 日、 10 月 31 日、 11 月 5 日、 11 月 12 日和 11 月 19 日
披露了《关于实施“重工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 及后续提示公告, 为提醒广大
投资者注意,现就赎回有关事项再次向全体“重工转债”持有人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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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09 月 05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4 日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
有 15 个交易日( 2014 年 9 月 29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4 日)收盘价格不低于 “重
工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 即 4.74 元/股, 实施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 2014
年 6 月 30 日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的 130%(即 6.162 元/股), 根据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已满足“重工转债”首次触发可转债的赎回
条件。
二、 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14 年 11 月 28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重工转债” 的全部
持有人。
三、 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
格为 100.493 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 2014 年 6 月 4 日) 起至本计息年
度赎回日( 2014 年 12 月 1 日) 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 IA=B×i×t /365= 100×1%×180/365=0.493 元/张。
境内自然人投资者扣税(税率 20%,由公司代扣代缴)后实际赎回价格为
100.394 元/张(税后), QFII 扣税(税率 10%,由公司代扣代缴)后实际赎回价
格为 100.444 元/张,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赎回价格为
100.493 元/张(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上海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四、 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 “重工转
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 3 次,通知“重工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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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 2014 年 12 月
01 日) 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重工转债” 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
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 赎回款发放日: 2014 年 12 月 04 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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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